各村、各办(所):

为深入推进2026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,进一步压实责任、明确时限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围绕产业发展、人居环境、公共服务和基层治理四条主线,逐项明确任务清单、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。各村要结合本村资源禀赋和群众需求,形成可执行、可检查、可考核的年度实施方案。

二、重点任务

  1. 产业发展:稳定粮食生产,推进特色种养和农产品加工,完善联农带农机制。
  2. 人居环境: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,推进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,落实长效管护。
  3. 公共服务:完善养老、托幼、医疗和便民服务,重点关注低保、特困、残疾人等群体。
  4. 基层治理:规范村级议事决策和财务公开,及时化解矛盾纠纷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各村于本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送镇乡村振兴办;涉及资金、项目、补贴的事项,必须同步履行公开公示程序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。镇级将按月调度、按季通报,对进度滞后的村进行约谈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镇乡村振兴办:便民服务中心二楼,工作日 9:00—17:0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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